进口记账出口冲销 条件放宽

【新唐人2011年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6日电)财政部今天宣布,为简化业者进口货物先缴营业税、再申请退税手续,减轻资金积压负担,业者可申请“进口记账出口冲销”条件放宽,即日起受理申请,明年元旦开始施行。

财政部表示,现行进口货物在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营业税,业者可在缴纳当期向国税局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或于外销时申报退还多缴的营业税。

除专营应税货物或劳务的业者已可申请记账处理,不用缴现金,财政部宣布,放宽兼营应税货物或劳务及投资业务(仅兼营投资业务),且采用直接扣抵法计算税额的业者,可申请进口原料营业税记账,并取消整份报单完税价格须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的记账门槛限制。

财政部表示,因配合海关电脑系统修正时间,放宽措施将于民国101年1月1日起施行,但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估计受惠业者可增加约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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