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假离婚 夫妻遭诉伪造文书

【新唐人2011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8日电)北巿一名张姓军官以升迁为由,与元配协议假离婚,元配后来发现丈夫娶小三并生女;法官日前判决第一段婚姻关系存在,但也告发涉嫌伪造文书,北检今天侦结,将张男及元配起诉。

起诉书指出,张男于民国98年7月间,以方便职务升迁调动为由,要求范姓元配办理假离婚,并向台北巿松山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双方私下制作离婚协议书,内容记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元配同意办理假离婚登记,待张男升迁后即刻恢复办理结婚登记。

检方指出,同年10月,元配调阅户籍资料发现,丈夫竟娶谢姓女子为妻;张男为骗元配,辩称遭人蛇集团利用而刊登“警告逃妻”广告,借此涂销结婚登记;元配信以为真。

检方表示,张男于去年10月1日退伍后未返家,元配向警方报案并申领户籍资料发现,丈夫与谢女竟然已生下一女,始知被骗,向台北地院请求确认婚姻成立;法官日前判决元配与张男婚姻关系存在,第二段婚姻关系无效,张男应给付元配新台币40万元;北院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全案涉犯伪造文书罪嫌。

北检今天侦结,调阅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离婚协议书等资料,认定2人犯案明确,依伪造文书罪嫌,将张男及元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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