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假離婚 夫妻遭訴偽造文書

【新唐人2011年10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北巿一名張姓軍官以升遷為由,與元配協議假離婚,元配後來發現丈夫娶小三並生女;法官日前判決第一段婚姻關係存在,但也告發涉嫌偽造文書,北檢今天偵結,將張男及元配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於民國98年7月間,以方便職務升遷調動為由,要求范姓元配辦理假離婚,並向台北巿松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雙方私下製作離婚協議書,內容記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元配同意辦理假離婚登記,待張男升遷後即刻恢復辦理結婚登記。

檢方指出,同年10月,元配調閱戶籍資料發現,丈夫竟娶謝姓女子為妻;張男為騙元配,辯稱遭人蛇集團利用而刊登「警告逃妻」廣告,藉此塗銷結婚登記;元配信以為真。

檢方表示,張男於去年10月1日退伍後未返家,元配向警方報案並申領戶籍資料發現,丈夫與謝女竟然已生下一女,始知被騙,向台北地院請求確認婚姻成立;法官日前判決元配與張男婚姻關係存在,第二段婚姻關係無效,張男應給付元配新台幣40萬元;北院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全案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北檢今天偵結,調閱離婚登記申請書及離婚協議書等資料,認定2人犯案明確,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張男及元配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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