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争议区 菲提共开发

【新唐人2011年6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7日专电)菲律宾今天强调,菲国处理南沙群岛主权争议,要用法治而非蛮力。菲国并提出“己属领土己开发、争议区域共开发”的构想。

菲国外交部今天在1份声明中提出新的架构,建议把南中国海从“争议之海”转变成为“和平、自由、友谊及合作区域”(ZoPFF/C),并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把争议的相关部分,从南中国海无争议海域分隔出来。

声明说,“依照(菲国总统)艾奎诺三世的话来说,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具争议的部分,我们可以朝共同合作的方向努力。”

外交部相信,ZoPFF/C将是在法治架构下,维护南中国海和平、稳定和进步的重要贡献。这个概念“值得各主权索讨国的认真及良性考虑”。

这份题为“南中国海的法治政体”的声明也强调,法治是现代社会和平、秩序与公平的基石,而国际法让各国有了平等的声音,不论政治、经济及军事力量,排除了“非法使用蛮力”。

声明指出,2002年,东南亚国家协会与中国大陆签署的“南中国海行为准则”,就是对法治制度的追求。但菲国注意到,南中国海行为准则第5章条款“已被违犯”。

根据这道条款,相关方面在进行可能加剧争议及影响和平与稳定的活动时,应自我克制,包括占据目前无人居住的礁岛等,并以建设性方式处理歧见。

外交部说,菲国对南沙群岛的自由群岛主权与管辖权,现正遭到“特定国家”的争夺,这是自从1995年美济礁事件之后,菲国所遭遇最严重的挑战。

声明没有指出哪些国家违犯了南中国海行为准则,但菲律宾军方曾多次声称,中国大陆的船舰及战机近月来约有6至7次侵入南沙群岛菲国占有领域的纪录,其中数次发生在礼乐滩周遭。

外交部重申,礼乐滩是菲国巴拉旺省大陆棚的1部分,距巴拉旺省最近岸面仅85海里;相反的,距中国最近的岸面约有595海里,菲国对礼乐滩有明确的主权。

声明说,“由于礼乐滩是我们的,只有菲律宾有专属的开发权,但菲律宾可以邀请外国投资者,依照菲律宾法律协助进行开发。”

外交部强调,国际法是菲律宾与相关方面交涉时的指标,寄望能和平及公正地解决争议,担保南中国海的自由航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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