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陕西榆林横山县19名党员退党维权

【新唐人2011年5月3日讯】东方红煤矿非法越界开采,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横山县韩岔乡白岔村他们向各级主管各级部门,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反而遭到煤矿的打击报复,让人对当地执政部门失去信心。

横山县韩岔乡白岔村党员行使了自己的义务和权利,结果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反而遭到打击报复。党员的义务第七条:“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员权利第八条:“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在义务和权利没有得到的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却得到是打击报复。无奈选择退党是党员自由。

但他们不是:“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东方红煤矿非法越界开采,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他们向各级主管各级部门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反而遭到煤矿的打击报复,让人对当地执政部门失去信心。村民无奈自发阻挡煤矿生产,却被当地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动用警力使部分村民陷入牢狱之灾,让人寒心。这才是本村党员退党的真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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