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新附例限制抗议 曾咨询中领馆

【新唐人2011年4月9日讯】温哥华政府本周四(4月7日)向市议会提交了新的城市附例,根据新的附例,法轮功学员仍然无法在中领馆前搭建抗议展板。很多团体认为,市府没有遵循卑诗上诉法院判决的精神。而市府官员则承认,曾就新附例咨询过中领馆的意见。

温哥华市议员卡德曼(David Cadman):“有没有任何其它的一条附例,我们咨询过外国政府?”

温哥华市府官员承认在起草新附例时咨询过中领馆,引起各方质疑。

温哥华市议员卡德曼(David Cadman):“一个监禁诺贝尔奖得主的政府?一个监禁在伦敦泰特美术馆展出过作品的艺术家的政府?我们为什么要咨询他们?”

温哥华法轮功团体律师安世立(Clive Ansley, lawyer representing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我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令人震惊,而且完全站不住脚,加拿大的任何一级政府,在处理宪法赋予的权利时,为什么要去和一个外国政权坐下来商量,去问他们的意见?”

提交给市议会的新附例中,禁止在居民区内搭建抗议性质的建筑物,而中领馆所在的位置恰好属于居民区,所以法轮功学员仍然无法重建曾经维持了七年的抗议展板。

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政策主任沃恩:“虽然这个附例表面看起来很中性,没有提到中领馆,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但是这些条款实际上就是要阻止法轮功在中领馆前的抗议。”

很多团体表示,新附例违背了卑诗上诉法院判决的精神。

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政策主任沃恩(Micheal Vonn, Policy Director, 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这些对人们在公共场所言论自由的限制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不认为这是卑诗上诉法院判决的精神。”

支点法律协会律师伯恩斯坦(Scott Bernstein, lawyer, Pivot Legal Society):“这个新的提案很具有侵犯性,看起来侵犯了各种各样的言论自由权。”

法轮功学员希望温哥华市府作出正确的抉择。

温哥华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张素:“我们希望温哥华市政府能帮助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而不是用各种方式限制他们在中领馆前抗议的权利。”

由于登记发言的人数太多,市议会将在4月19日继续谈论这个提案。

新唐人记者李云翔温哥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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