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作家网路维权 不放过百度

【新唐人2011年4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季宽北京1日电)大陆作家网路维权行动再有进展,15位法律人士就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涉嫌侵犯著作权发表声援书表示,应依法追究责任。

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内的法律人士在声援书中指出,对近期多名出版商、作家、音乐人就“百度文库”涉嫌侵犯著作权,先后集体向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交涉的事件表示关注。

声援书表示,百度面对维权呼声,在谈判破裂后发布声明,但遗憾的是,“这个珍贵的怀有‘道歉’字眼的声明并没有涉及侵权事件本身,并没有表达出和解与悔改的诚意,尤其没有以法律的思维对待纠纷。”因此,有必要对相关事实与法律进行初步研判后发表专业意见,供社会大众和相关部门参考。

声援书说,之前有著作权人与百度诉讼,因相关法规太苛,难以举证,导致大多数人败诉。而百度在搜寻页面将自己的产品(文库、百科、知道、贴吧等)显示,以延长用户在站内停留时间,增加广告被点阅率,确应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同时,“百度文库中绝大多数的作品传播未能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属于法律规定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由于网路传播的特点,当属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这些研判,声援书说,“我们认为,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在其运营的、包括百度文库在内的baidu.com网站中,利用他人上传的大量侵权作品,增加自身流量及广告收益的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之侵犯著作权罪,属单位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应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在民事诉讼不足以为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提供保护和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因侵犯著作权已经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及时启动刑事诉讼程式,以弥补民事诉讼保护之不力。”

百度是中国最大的搜寻引擎公司。

今年3月15日,多位作家发表题为“这是我们的权利”的“讨百度书”,指出百度文库“收录了我们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但它却没有取得我们任何人的授权。”

“讨百度书”还指出,百度MP3提供免费音乐,直接导致中国唱片业整体萎缩。

署名的作家包括:贾平凹、刘心武、韩寒等。

3月24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中着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出版经纪人沈浩波、路金波、华楠以及作家慕容雪村、香港导演彭浩翔,作为首批谈判代表,与百度展开谈判,另成立了中着协出版业与作家反侵权同盟。

  对于侵权指责,百度曾公开表示,百度文库仅提供在线分享文档平台,所有文稿、档案等资料都来自网友上传,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不构成所谓的“侵权”。

不过,百度已对文库内的非授权作品,从3月26日开始清理,现基本清空,并将持续排查,通过4月中旬上线版权DNA识别技术,进一步从源头上阻止非版权作品上传。

百度负责人李彦宏且于3月28日表示,百度文库如果管不好就关掉。

对此,大陆媒体引述沈浩波在微博 (微型部落格)表明欢迎这一表态,但反对百度3月26日发布的声明,因为它的立场仍是:百度文库适用法律避风港原则。

沈浩波指出,百度文库删除了约280万份侵权文学作品,但在现有1700多万份文档里,仍有大量非文学类的侵权图书,数量远远超过文学类图书的品种,市场上绝大部分非文学类图书仍然处于被侵权状态,他敦促百度文库正视这一数目惊人的侵权事实。

另外,张洪波则指出,去年中着协会员投诉特别多,都说百度文库对著作权人伤害特别大。百度的声明不能适用法律上避风港的责任,“因为他不是简单网路技术服务公司,而是网路技术服务公司和内容提供商二者兼而有之,在这样情况下,不能免除他的法律责任。”

张洪波表示,维权决心不会改变。

  中着协曾与网路巨头谷歌进行过维权交涉。

此外,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音着协)与百度则于今年3月31日达成合作共识,双方将共同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合作渠道,相关音乐作品的许可使用费由百度支付给音着协,并由音着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相关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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