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作家網路維權 不放過百度

【新唐人2011年4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北京1日電)大陸作家網路維權行動再有進展,15位法律人士就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涉嫌侵犯著作權發表聲援書表示,應依法追究責任。

包括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在內的法律人士在聲援書中指出,對近期多名出版商、作家、音樂人就「百度文庫」涉嫌侵犯著作權,先後集體向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交涉的事件表示關注。

聲援書表示,百度面對維權呼聲,在談判破裂後發布聲明,但遺憾的是,「這個珍貴的懷有『道歉』字眼的聲明並沒有涉及侵權事件本身,並沒有表達出和解與悔改的誠意,尤其沒有以法律的思維對待糾紛。」因此,有必要對相關事實與法律進行初步研判後發表專業意見,供社會大眾和相關部門參考。

聲援書說,之前有著作權人與百度訴訟,因相關法規太苛,難以舉證,導致大多數人敗訴。而百度在搜尋頁面將自己的產品(文庫、百科、知道、貼吧等)顯示,以延長用戶在站內停留時間,增加廣告被點閱率,確應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

同時,「百度文庫中絕大多數的作品傳播未能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屬於法律規定之『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且由於網路傳播的特點,當屬情節特別嚴重。」

根據這些研判,聲援書說,「我們認為,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在其運營的、包括百度文庫在內的baidu.com網站中,利用他人上傳的大量侵權作品,增加自身流量及廣告收益的行為,已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之侵犯著作權罪,屬單位犯罪,且情節特別嚴重,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應按照現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

而在民事訴訟不足以為著作權人或其他權利人提供保護和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因侵犯著作權已經涉嫌犯罪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應及時啟動刑事訴訟程式,以彌補民事訴訟保護之不力。」

百度是中國最大的搜尋引擎公司。

今年3月15日,多位作家發表題為「這是我們的權利」的「討百度書」,指出百度文庫「收錄了我們幾乎全部的作品,並對用戶免費開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載閱讀,但它卻沒有取得我們任何人的授權。」

「討百度書」還指出,百度MP3提供免費音樂,直接導致中國唱片業整體萎縮。

署名的作家包括:賈平凹、劉心武、韓寒等。

3月24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 (中著協)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出版經紀人沈浩波、路金波、華楠以及作家慕容雪村、香港導演彭浩翔,作為首批談判代表,與百度展開談判,另成立了中著協出版業與作家反侵權同盟。

  對於侵權指責,百度曾公開表示,百度文庫僅提供在線分享文檔平台,所有文稿、檔案等資料都來自網友上傳,百度本身並不上傳侵權的書籍和作品,因此不構成所謂的「侵權」。

不過,百度已對文庫內的非授權作品,從3月26日開始清理,現基本清空,並將持續排查,通過4月中旬上線版權DNA識別技術,進一步從源頭上阻止非版權作品上傳。

百度負責人李彥宏且於3月28日表示,百度文庫如果管不好就關掉。

對此,大陸媒體引述沈浩波在微博 (微型部落格)表明歡迎這一表態,但反對百度3月26日發佈的聲明,因為它的立場仍是:百度文庫適用法律避風港原則。

沈浩波指出,百度文庫刪除了約280萬份侵權文學作品,但在現有1700多萬份文檔裡,仍有大量非文學類的侵權圖書,數量遠遠超過文學類圖書的品種,市場上絕大部分非文學類圖書仍然處於被侵權狀態,他敦促百度文庫正視這一數目驚人的侵權事實。

另外,張洪波則指出,去年中著協會員投訴特別多,都說百度文庫對著作權人傷害特別大。百度的聲明不能適用法律上避風港的責任,「因為他不是簡單網路技術服務公司,而是網路技術服務公司和內容提供商二者兼而有之,在這樣情況下,不能免除他的法律責任。」

張洪波表示,維權決心不會改變。

  中著協曾與網路巨頭谷歌進行過維權交涉。

此外,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音著協)與百度則於今年3月31日達成合作共識,雙方將共同建立音樂詞曲著作權合作渠道,相關音樂作品的許可使用費由百度支付給音著協,並由音著協按照有關規定轉交相關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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