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采访报道)2月23日,五六十名上海市经租房主在上海房管局前打标语喊口号讨房,他们斥责房管局为“无赖”,呼吁还我房子。经租房主介绍:上海警察们都很同情我们的遭遇,认为我们讨房维权非常正当。
其后,多由老年人构成的讨房团从大沽路、人民大道、南京路步行街一路行至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拿着标语、喇叭一路宣传一路行。以亲身的遭遇与体验向沿途的人诉说经租房的前世今生,并告诫市民,他们的今天极有可能是民众的明天。在合法私有财产得不到保障的今天,千万不要去购买悬在半空中的房子。
上海治安总队对经租房主们提出的游行申请也表示同情,说正在努力和市委交涉,促成市委为此开会解决。但对游行申请批准与否没有给予明确答复。在中国,尽管宪法写着公民有游行的权力,但为维权申请游行的在全国从来就没有一例成功过。
上海市全体经租房业主在1958年将祖传的合法私有房产租借给政府,以缓解当时城市人口居住奇缺问题。但是在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中被房管局予以“没收”、“收归国有”,这种没有任何程序的“没收” 行政行为是“文化大革命”创造的,对全体经租房业主的尊严和国家信誉是严重的伤害。
经租房业主向记者表示,中共无偿占用了我们两代人的私房,如今仍没有解决,我们都很气愤与无奈,但我们会坚持下去。
2011年2月23日 五六十名上海经租房主在房管局大楼前讨房 下载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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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讨房团从大沽路、人民大道、南京路步行街一直步至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拿着标语、喇叭一路宣传一路行。以亲身的遭遇体验向沿途的人诉说经租房的历史,警告上海市民,经租房主们的今天极有可能就是你们民众的明天。 下载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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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 长三角经租房主们在上海房管局前讨房 下载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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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全体经租房业主要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面回答的几个问题:
1、租房房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是敌产还是非法收入等违法财产?贵局必须给一个法律上的定性。
2、“收归国有”的财产必须清产核资,上交国库。贵局必须与经租房业主有一个清产手续。
3、根据以上二点,“收归国有”的财产必须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程序。请贵局出示“收归国有”的所有法律程序。如果没有程序,就是典型的利用公权力抢劫经租房业主财产的“强盗”行政行为,是对党的信誉和国家法律公然的挑衅和亵渎。
4、上海市全体经租房业主及继承人要求贵局依法归还属于我们的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