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问儿童口供 武汉法院枉判教师

【新唐人2011年1月22日讯】今年11岁的小女孩青青,因为心灵受到严重伤害也不愿上学了。青青的父母因修炼法轮功长期遭到迫害,而青青的妈妈——武汉教师胡慧芳被判刑四年的证据之一,竟然是青青九岁时在校遭到公安逼问的记录。

2008年2月,胡慧芳带青青到洪山区柴林宾馆参加冬令营。上课的中途,突然冲进来大批国保警察,把胡慧芳和另一位修炼法轮功的老师陈曼抓走。

一天,正在上课的青青被老师带到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国保大队便衣警察严肃询问她关于胡慧芳的一些事情,并叫青青在记录上签名、按手印。

2009年4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以青青和另外几个孩子的笔录和其他所谓口供为证据,将胡慧芳判刑四年、陈曼判刑7年。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公安非法抓人、非法关押、并伪造证据。

青青的爸爸妈妈都修炼法轮功,常常面临着被抓捕的危险,青青从出生后不久就随着父母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他们的家多次被公安骚扰。青青四岁那年,亲眼目击了警察把爸爸张伟从家里抓走,几个公安把张伟按在地上,反拧双手拽走。

现在,为了维持一家生活,张伟靠送过牛奶、摆地摊、做夜市维持生活,每天地摊要摆到晚上十一点多,年幼的青青只好单独在家。

新唐人记者岳清、邵泓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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