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成都中级法院牛敏院长和他的情妇法官们

【新唐人2010年11月26日讯】我在成都中级法院供职多年,耳闻目睹成都法院系统诸多颠倒黑白、枉法裁判,例如审理法官篡改案件证据、编造事实,以“无效”和变更后的条款作为判决依据,导致代理律师败“诉”。众冤民联合起来抗议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不公,不仅没有取得进展,被法官法警群殴,一些人无辜被抓判刑。

读过《拒绝商业贿赂,惨遭成都中法院黑手》和《成都中法院拒绝纠错,律师遭死亡恐吓》文章,在成都有律师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较量的,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虽然有众多海内外媒体给予披露,也有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省司法厅、四川省高级法院的鼎力支持,但一年过去了依然毫无进展。

今天我将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告诉关心此事的人们:

一、成都法院法官枉法裁判收费标准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法官一般是收取案件标的金额1/3作为枉法裁判的报酬,拿大禹公司案件来说,这是个诉讼标的金额在44万元的案子,成都市金牛法院的法官要枉法裁判,就可收取被告大禹公司大约14万元的报酬。

到了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收费标准甚至达到标的金额的1/2,换句话说,成都中级法院的法官就这个案子枉法裁判,最高会收取被上诉人大禹公司大约22万元的报酬。

二、众多海内外媒体敌不过牛敏院长的情人

我看过这个案件的报导,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正义网论坛、新华社论坛、新华网四川法治频道、强国论坛、中青论坛、天涯社区、南方论坛、网易、新浪、搜狐、腾讯网、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凤凰论坛、腾讯等50家媒体给予报道。

海外包括台湾中央广播电台专访、希望之声、新唐人电视台、阿波罗新闻网、博讯新闻、新世纪新闻网、大纪元等10多家媒体公开报导。

这里面除了存在官官相护外,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秘密就是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3个法官即:周某(男)、彭某(女)、温某(女)中,2个女法官里面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牛敏院长的情妇,可能大家做梦都想不到的,成都中院之所以对这个案子扛着不予纠正,就是源于牛敏院长的情妇法官收了大禹公司的高额贿赂。

三、成都市委书记、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败给院长情妇

其实这个案子被媒体披露后不久,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曾要求牛敏院长给律师本人答复,牛敏院长批评书记:“司法独立,你管不了!”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个牛敏院长没有学过一天法律的人,他知道什么叫司法独立吗?就这样拖着快一年了,牛敏院长也没有给群众和律师答复。

2009年8月,成都中级法院派人在一个名叫“野猪工作室”网站上发帖扬言要弄死律师,眼看也没有结果。9月,成都中级法院向四川省司法厅状告并指责徐淑蓉律师:影响了成都中级法院的形象。还指责律师不走正道去申诉,又说律师编造律师事务所涉嫌违规收费,其目的就是要让司法厅吊销律师的职业资格。

由四川省司法厅出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诉后积极配合工作,遭到成都中级法院的反抵制,甚至还专门派人冒充律徐律师在网站上跟帖,进行诋毁。结果,成都中级法院采用拒绝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案件的卷宗材料的办法,使申述无法进行。

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牛敏院长之所以要这样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收受高额贿赂的法官情妇。我们法院的人都知道的牛敏院长不止一个情妇,在我们法院就有2个,另外还有2个是女律师,其它还有没有就不得而知了。

四,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外潜伏一支“护法队”

成都中级法院的“歪”早就名声在外,有一些从司法系统退休下来的老人,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一支“护法队”。每个星期二成都中院的院长接待日,他们都会风雨无阻的来到接待室外,免费为没有经济能力的冤民写状子,在冤民被法官和法警群殴时挺身而出,保护冤民少挨打,或者免除被抓。

有一次我曾经亲眼目睹,一对农村夫妇因为儿子交通事故死亡,几年过去因为成都法院判决不公,没有得到赔偿。

夫妻俩跪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不起来,女人怀里还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被法院冲出来的一群男女法官将女人怀里的婴儿抢过去扔在地上。一阵暴打后,准备拉上警车载到成都市看守所关押,男的已经被拖上警车,结果被这些护法队的老人冲上去抢了下来。不甘心的成都中级法院,又拨打110报警,想让警察把那对夫妇抓走,结果110警察也被这些护法队老人给骂走。

看着这些弱势群体的遭遇,在护法队老人的建议下,2009年4月成都中级法院的冤民组织起来抗议:成都中级法院司法不公。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专政工具,大开杀戒,甚至把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也给抓去坐牢。

直到现在这些被抓的人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还继续被关押着,早就过了审判期限。即使判刑也该释放了,但却迟迟得不到宣判,目的就是要把这些人当成重刑犯进行长久关押。


《疾风劲草》作者钟芳琼,四川成都大法弟子,罹患先天性下肢血管瘤,97年经华西医科大学30多位专家会诊,一致确认为世界疑难病,但炼法轮功两个月后,血管瘤奇迹般的消失了。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法轮功血腥镇压,钟芳琼被非法关押30次,抄家四次,五次差点被迫害致死,至2008年4月17日就被超期关押上1千天,共有40多个单位参与非法迫害。

2008年10月中旬,成都武侯区法院将钟芳琼和11位法轮功学员、家人秘密判刑3至7年,家属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唐吉田、韩志广、谢燕益、李春富等七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指出“刑法”300条本身违宪,法轮功学员积极实践“真、善、忍”原则,何罪之有?法轮功学员周慧敏超期羁押,于3月 13日被迫害致死,针对周慧敏死因,律师们质疑管教人员存在酷刑逼供及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旁听席上的“610”警务人员恶语辱骂威胁,阻挠发言,律师提出抗议,反被“审判长”林乔警告。退庭时,数名法轮功学员高呼“法轮大法好!”,被拖出庭外无监视器处殴打,楼下家属闻讯后高声抗议。

此案上诉至成都市中院,十五位律师介入,院长牛敏避不见面,阻挠律师阅卷,2009年2月25日二审开庭时,院方指定3名不具审判员资格的人组成合议庭,拒绝听取辩护人的陈词,秘密审理,最后把人随便定个罪,口头告知门外律师审理终结,维持原判。四川大学高分子学院副教授丁泽扬被判刑4年,夫人批评:“原来武侯区法院还在演戏。现在到了中院,他们连戏都不演了,更是赤裸裸的迫害呀,连最后的画皮都拨掉了。他们这样做于理、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的。”

当局诬称为“第一被告”的钟芳琼被判刑7年,弟弟对此感到义愤填膺,“他们为什么执法犯法呢?她只是(坚持)自己的信仰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我姐受的罪太多了。”

近年来因成都中院而起的冤假错案了不下四千余件,每周二是庭长接待日,聚集大批申冤上访人潮。这次成都中院冤判11名法轮功学员,又有多位北京律师公开辩护,轰动当地民众,大批冤民头戴白帽,手拿“冤”字纸牌,冤民铁链相锁,高声呼喊“打到腐败”、“打倒贪官”,齐声唱《国际歌》。有冤民爬上大门柱上,一手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边手持喇叭,要求法院还给自己公道。

在法院大门处象征“明镜高悬”的匾额上,访民拿出“不”字加以补充道:“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不高效”、冤民“誓用鲜血生命捍卫宪法”、“惩司法腐败,正冤假错案”。冤民情绪高涨,成都中院惊人一幕,大陆从未出现过!几名冤民爬上法院顶楼,垂下两幅挽联,上书“成都中院还我财产”、“中国司法决不能失去公信力!”刘继伟妹妹从楼顶下来上厕所,一下被抓住,送到白果林派出所,突发高血压送医。下午六点半警察开始清场,被抓获的访民先关在茶店子派出所,后送到金牛区各辖区派出所关押。民众控诉,“庭长接待日实际上只是摆设,根本解决不了具体问题,之前已经发生多起冤民抗议被抓事件。”

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臣良相的代表,是中国智慧的化身。他对国家治乱兴衰有独到的见解,认为一个国家就像一辆大马车,一国之君主就像驾车的车把式。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国家要兴荣就必须及时消灭寄生虫,使私不乱公,邪不干政。汉朝“十常恃”朋比为奸,操弄朝政,使王朝很快就土崩瓦解,天下大乱。国家将要败亡的征兆就体现在民怨:

1.小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左手拿戈矛,右手捞钱财;在内侵占公物,在外搜括民财。
2.执法者执法不能一视同仁,让无罪之人蒙受不白之冤,使重罪之人逃脱法网。扶强惩弱,严刑逼供,不断制造冤假错案。
3.长官放纵犯罪的部下,诬陷上诉申告的百姓,隐藏真情,敲诈勒索,软硬兼施,害死人命,致使冤情得不到昭雪。
4.长官不断更换,副官掌握大权,徇私舞弊,袒护包庇亲朋,压制诬害异己,行事专横无理,逾规越法,征收赋税时广泛摊派,从中渔利,攀附权贵,劳民伤财,谎说储备而鲸吞之。
5.拿官职作交易,谋求私利;对于赏赐的费用,多加减裁,使部下不能尽心尽力。

卧龙先生老早就预言了中共“谎说储备而鲸吞之”的土地储备,圈地搞房地产开发的“第二次土改运动”。再说共产党支部的成都中级法院,隐藏真情,炮制各类冤案,的确是“左手拿戈矛,右手捞钱财”,还有情妇等。“让无罪之人蒙受不白之冤,使重罪之人逃脱法网”,诬陷善良百姓,“敲诈勒索,软硬兼施,害死人命,致使冤情得不到昭雪。”中共利益集团执政下,几乎“五事”皆犯,又怎么想政治清明,国家长治久安呢?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