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标准拟放宽 劳团支持

【新唐人2010年11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9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拟放宽过劳死认定标准,劳团今天表示支持,并建议将过劳死举证责任从劳工变为雇主,只要雇主无法证明不是过劳死,就应认定是过劳死。

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表示,劳委会将修订“职业引起急性循环系统疾病认定参考指引”。由于此参考指引是有关过劳死的规定,外界解读,劳委会近期将放宽过劳死的标准。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受访时表示,台湾过劳死成立的案件只有20多件,比起韩国、日本都少很多;支持劳委会放宽认定标准,也希望过劳死举证责任从劳工变为雇主,只要雇主无法举证“不是”,就应认定“是”。

工殇协会秘书长黄小陵也表示,支持放宽标准,希望劳委会将举证责任从劳工转为雇主;至于认定过劳死的人员,除了医师外,盼增加劳工团体,因为医师没有比劳工团体更了解职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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