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出核废料处理新方案

【新唐人2010年11月4日讯】欧盟委员会11月3日提交了一份处理放射性废料的规章,希望欧盟有统一处理放射性废料的办法,以保证最大程度的保证核废料处理的安全性。

这个规章要求各成员国提交方案,说明何时何地将如何建造和管理核废料的储存库,以达到最高规格的安全保证,而且要对民众公开透明,让民众参与决策过程。另外欧盟成员国的废料不允许运到欧盟之外国家处理。但该提案并没有规定成员国建造储存库的最后期限。

欧盟委员会负责能源的专员古瑟•欧庭格(Gunther H Oettinger):“今天,我们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构建一个最高规格核安全的法律框架,来处理用过的燃料和放射性废料。”

欧盟委员会希望能通过立法来保障,经过处理的废料,能达到国际原子能机构规定的安全标准。

欧洲议会的绿党认为这个规章没有说明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未来30-40年中的核废料处理资金从何而来。而且该规章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放射性废料以及各个成员国该如何具体操作。

绿色和平组织认为欧盟的这一规定远远不够标准。埃勒•格洛雷克斯(Eloi Glorieux):“我们希望欧盟明确表示,禁止继续制造放射性废料。就是说在欧盟核能源应该被淘汰。”

目前欧盟成员国内共有143家核电厂,分布在14个国家,另外,意大利和波兰还准备建造核电厂。在欧盟,每年有7千立方米的高放射性的废料。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孜、李月比利时布鲁塞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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