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律师接案涉敏感 杨金柱被退伙除名

【新唐人2010年11月4日讯】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杨金柱,最近被律师所除名、退伙。媒体报导指出,杨金柱疑似承接湖南省公安厅内部斗争的案件,涉及敏感的原副厅长杨建农案,而被“痛下杀手”。上海律师斯伟江博文中写道,“律师事务所的兄弟,执照都在司法局,‘大家都是人质’。”

斯伟江律师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为什么要对一个行使批判权的兄弟痛下杀手呢”,理由很简单,律协是政法委下属司法厅下属的行业协会。”

11月1号,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对杨金柱律师宣布,“责令杨金柱律师退伙,并予以除名,撤销杨金柱律师终身名誉主任职务”,并且要求他“不得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名义承办原来受理的业务”。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号报导指出,“通程所”这一决议,主要是指向杨金柱在“通程所”时已经着手承办的案子之一,也就是担任陈玲案的一审辩护人。

陈玲是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的妻子。杨金柱承接这一案件后,由于事情敏感,他和北京律师周泽几次无法会见陈玲,此后,长沙公安分局高新区分局声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不许会见”。

杨金柱在网络上发文批评了警方的这一做法。

有关陈玲案,有报导指出“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中国媒体《新周报》一篇《媒体称湖南公安厅副厅长被调查背后有内情》的报导,详细分析了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和妻子被警方带走调查的疑云。

这篇有关“内情”的报导指出,今年6月8号,天涯、新浪等网站出现的帖子指控:自2001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大多数”党委成员利用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为拉有投票权的民警票,参加竞争的民警就要请吃、卡拉ok、洗脚,送现金、送卡、送礼等,还有女警涉嫌性贿赂”。

针对公安厅修建的集资房,帖中还谴责公安厅副厅长王东贵插手工程,致使和顺苑小区的房子造价越来越高。

杨建农承认他的妻子陈玲和公司合伙人张焱对原帖进行了转帖并跟帖,在网上披露了她所听到的一些未经证实的传闻,而传闻指向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李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唐中元。

杨建农案发前向妻子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及周泽表示,在张焱被调查后,陈玲才对他承认参与转帖,并在跟帖中增加了新的内容。 此前他“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不过,9月30号下午,湖南省纪检系统官网对外发布消息,对杨建农正式实行“双规”,理由是此前在拘留、逮捕调查陈玲的案件中,发现杨建农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权钱交易。

而湖南省司法厅专案工作组对杨金柱的秘密调查,10月底已经登场。据陈玲的儿子向媒体披露,他们调查的重点是:杨金柱是否在合同以外收了钱。

新唐人记者周平、李若琳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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