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课税名目繁多 “不纳税”渐成中国公众话题

【新唐人2010年11月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心语报导)中国海关加强征收个人物品进关查验甚至对个人使用物品进行征税,引发民众不满,而试点房产税的消息更引发公众对“无代表,不纳税”的辩论。

近期来诸多有关海关对个人物品查验征税的消息不断传来,先是有报导在美国工作的张先生经由香港回大陆探亲,尽管向海关人员出示了其iPad内的文档、照片,但最后还是被迫交了1000元的税。之后又有各地海关加强对潮流消费品的查验征税力度,本周有传言邮寄的音像制品禁止邮购,虽然经过网友电话证实并没有如此严重,但是中国媒体确认,深圳口岸加大对潮流电子产品的检查力度并蔓延到了名牌箱包、手表、奶粉、化妆品等产品,不少自由行旅客从香港入境时,被要求检查。

虽然海关可以借助打击水货的名义实施查验,但不少人认为海关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涉及过度运用,限制了民众境外购物或者自由行的动力。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深圳海关查询:

记者:“最近深圳口岸不断加大电子产品的检查力度,是这样吗?”
工作人员:“某种程度上说是的,其实一直以来是按照有关规定在办,但最近是有可能有这方面的迹象,我们可能会加强监管,实际上不是从现在才开始,一直以来都有这方面的要求。”

记者:“我们有自用的iPad、iPhone,带进去也要抽税吗?”
工作人员:“我不知道你是哪边的公民,比如说你是其他地方,你进了中国,可能是旅游,带出去的话,那可能要进来和海关做申报,出去就可以正常,但是从外面买来自用,那一定要征税。”

记者:“自用也要征税吗?”
工作人员:“自用iPhone 是一千元。”

记者:“那会不会限制境外购物或者自由行的动力?”
工作人员:“那就不是我这个层级可以回答你了,你有自己的道理,有自己的看法,得通过别的渠道去反映。”

民众对个人物品进关严征关税的抱怨情绪可能来自于多重原因,近期中国民众热议的还有当局放言要对住房实施房产税,媒体称房产税将在深圳试点实施。网友龙威廉表示,房产税从法律角度上看根本就是完全违法的一个税种,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征收房产税法理不通,道理很简单,购房人买的只是70年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且在已缴纳的房款中政府已经以土地出让金的名义征了税,房产税显然是以打压房地产市场的名义重复征税。

经济学者李华芳对此表示:“表面上看起来,征税是想把房地产价格压下来,因为各个大城市房价都太高,老百姓有很多怨言,表面看起来征税,使得房价能够降低一点,以此来迎合老百姓的需求,但严格来讲,征税这件事情会不会抑制房价,是不确定的。假设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或者我是一个物业,老百姓买了房就要缴这个税,买房之前,房子的主人或者开发商,想到的方式就是先把价格提上去,把税收的成本先覆盖。”

关注中国全球化的网站“爱专栏”文章表示,“房产税的推出对于抑制房价完全没有效果,而之所以急急忙忙推出,是因为地方财政已经恶化了,最终依靠通胀掩盖住了地方财政的失败”,根据中国媒体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国近期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源于央行自2009年以来超发43万亿人民币。

随着各种重叠赋税名义的增加,在网络上也出现越来越多“不纳税”的辩论,不少网友表示,“除了无可避免的税收(例如公司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尽量避免其他税收以及缴税可能。也尽量支持其他公民或者私企、个体经营者避税。一切从隐瞒个人工资外收入、拒绝发票开始。”

李华芳星期三在南方都市报发表专栏文章“无代表,不纳税”,他引用美国中期选举和历来争取选举权的历程,说明公民利益有保证的前提下才有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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