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豁出去 监所内再逞凶

【新唐人2010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18日电)1名因强盗杀人案被判处死刑定谳的受刑人,关在监狱还犯案。今年1 月间,只因不满,就拿筷子刺向另一受刑人,欲致人于死,今天被检方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遭起诉的受刑人因犯强盗杀人案件,已被判处死刑定谳,但尚未执行枪决,目前关押在台中监狱台中分监。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调查,这名受刑人曾经要求1名担任杂役的邱姓受刑人帮忙传递纸条,因遭到拒绝而心生不满。

今年1月中旬时,被起诉的受刑人将筷子以毛巾绑在右手上,趁机接近正在从事杂役工作的邱姓受刑人,冷不防刺向被害人的头部及脸部,造成邱姓受刑人额头撕裂伤、左眼瘀伤及左颞部撕裂伤等伤害,幸经监狱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将伤者送医才幸免于死。

事后,这名受刑人对伤害他人的行为坦承不讳,检察官则认定他事先可以预见这项伤害可能致人于死,仍容许其发生,有杀人未遂犯行,提起公诉时,以恶行不轻为由,建议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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