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定位 行政立法部门不同调

【新唐人2010年7月2日讯】马英九总统昨日在中常会上表示,ECFA应比照条约,强调国会只有同意或反对。对此,在野党批评这是为了回避立法院审查。要求若是条约,就该以中华民国名义、并由马英九签署缔结,而非两个民间组织来决定国家政策。

立委陈亭妃引述立法院长王金平公开表示“两岸签的是协议非条约”,批评这是国民党不敢面对真相。

民进党立法委员 陈亭妃:“如果是条约,它就必须是部长级以上,由总统来授权,来签署的才属条约。王金平说出了真话,王金平说两岸的协议并不是所谓的条约,是国民党不敢面对真相。”

同时她还强调,要对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建立监督机制,来确保台湾人民的权益。

民进党立法委员 陈亭妃:“由立法院来成立两岸事务监督小组,来监督这个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难道就让他们任凭半年协调一次,协议一次把台湾的权益都卖掉吗?甚至也应该成立调阅委员会,我们随时都可以去调阅ECFA的内容,还有谈论过程,这才是真正监督。”

王金平今天出席贸协40周年活动时明确表示,两岸签署的是协议非条约案,如何处理莫衷一是,也没有一定的规范。谁都可以主张,但最后还是须合议制的机关取得共识,才能进行处理。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李华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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