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版赵作海 死刑犯被关738天后无罪释放

【新唐人2010年5月28日讯】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农民骆小林被云南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他被关押了738天后无罪释放。2010年5月24日,骆小林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走出了看守所。

据天府早报报导,骆小林于2006年购置一辆二手轿车,成为一名无证营运司机。一个自称叫“二哥”的男子经常照顾他的生意。2008年5月11日,“二哥”等3人包了骆小林的车前往云南。

当车子行至云南孟连时,“二哥”要用骆小林的车子去接人,骆没有犹豫就把车钥匙交给了他。回到宾馆后,“二哥”把车钥匙还给了骆。当时正赶上汶川大地震,家里的电话打不通,骆非常担心家人的安危。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2008年5月16日,“二哥”让骆先回成都,他开车途经普洱市思茅区刀官寨时,被宁洱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其车后门夹层中查获毒品海洛因5589克。随后,骆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刑拘。

2008年12月8日,云南普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骆小林死刑。他不服判决,上诉至云南高院。

骆小林的家人经过2年的奔波和煎熬,他们耗尽所有的精力和财力,为他上诉申冤。2009年5月4日,云南高院对骆小林一案,以证据不足,撤销刑事判决,发回重审。今年5月24日,普洱市检察院决定对骆小林不予起诉。

骆小林回到成都的家中,百感交集,亲朋好友燃放鞭炮、摆设酒席,为他接风洗尘,祝福他重获自由。

失去自由2年的骆小林回家后,非常低调,不愿提起在狱中的生活,只希望过上平静的生活。他的妻子薛女士接受国内媒体时表示,如果最后判定是无罪,他们不打算要求国家赔偿。

最近,中国大陆陆续发生因判冤狱被释放的个案。其中以被囚10多年的河南“杀人犯”赵作海案最为典型,此案引起国内外媒体的热烈讨论。

赵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

1999年因被官方认定杀害同村赵振晌被拘留,2002年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突然复活,“凶手”赵作海才被释放。

而港籍商人周荣与生意伙伴发生经济纠纷,遭到广东汕尾公安拘捕138天。2008年5月28日,当地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一审宣告周荣无罪。险些成为赵作海,周荣向当地公安局索培400万,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遭到拒绝。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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