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薪资所得未达26.2万 免报税

【新唐人2010年4月26日讯】去年综合所得税将自5月起申报,若全年所得总额低于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新台币26.2万元,可免报税。

财政部表示,社会新鲜人如果去年所得总额低于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可以不必申报综所税。但是如果薪资所得已经先被扣缴税款,就得先办理结算申报,才能拿到退税。

98年度综合所得税免税额由每人7.7万元提高至8.2万元,单身者标准扣除额由7.3万提高至7.6万元,因此若所得不到15.8万元,不用申报;有薪资所得的还可以再扣掉薪资特别扣除额10.4万元,亦即所得不到26.2万元,不用申报。

另外去年8月开始适用大专生实习方案工作的新鲜人每月薪水22,000元,到去年底收入仅132,000元,低于报税门槛,也可以不必报税。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9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网路申报,自99年5月1日凌晨起至5月31日午夜12时止。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