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5千万庞氏诈骗犯被判11年

【新唐人2010年2月16日讯】蒙特利尔金融诈骗犯厄尔•琼斯,今天在蒙特利尔被判11年监禁,琼斯涉及的庞氏诈骗资金多达5千多万。

琼斯是在去年七月被捕并被上诉的,一个月后琼斯本人和以他的名义注册的公司就宣布破产。他名下的一些资产已经被拍卖,其中包括一套豪华公寓。上个月琼斯对两项诈骗罪认罪,他说从来没有用筹集来的钱做过任何投资。

本案涉及200多名受害人,其中包括琼斯的家人,他的兄弟贝旺•琼斯夫妇的向厄尔•琼斯投资了100多万加元,但最后都化为乌有。从82年到09年间,厄尔•琼斯以投资的名义共诈骗了大约5千1百30万元,这些钱都被他挥霍一空。受害人认为11年监禁的量刑太轻,因为白领犯罪在加拿大被认为是非暴力犯罪,被告只需在监狱里服刑被判刑期的1/6,这意味着琼斯只需要坐22个月牢就可出狱。

受害人:“这桩犯罪是一个耻辱,他应该被监禁100年。”

受害人:“你认为这好吗? 工作了一辈子,建立了企业,做得还不错,但最终却不得不靠政府退休金过活。”

现在一些受害人已经组成团队要状告为厄尔•琼斯提供储蓄和金融服务的加拿大皇家银行。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