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上诉被驳回 各方谴责

【新唐人2010年2月11日讯】星期四(2月11日)早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对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刘晓波的二审维持原判。刘晓波在去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美国欧盟等国家,以及国际特赦组织都对此表示谴责,批评中国缺乏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刘晓波的代表律师尚宝军在宣判后表示,他对判决感到非常失望,法官只在庭上宣读判决便结束了二审,没有允许任何人发言。

包括美国等17个国家和欧盟的驻华外交人员星期四早上到法院要求旁听,但被拒绝。

在北京高院外,欧盟代表塞蒙•夏普(Simon Sharpe)表示,刘晓波因言获罪,“这与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完全不相容”。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政治参赞奥伯瑞•卡尔森(Aubrey Carlson)表示,“因为和平地表达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这完全违背国际公认的人权法。”

美国驻中国大使洪博培也在判决后发表声明,要求中共当局马上释放刘晓波,呼吁中共当局尊重全体公民表达观点的权利。

国际特赦组织亚太部负责人阮柔安指出,对刘晓波的判决让中国人民以及国际社会再次认识到中国缺乏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获准到庭旁听,刘霞没被准许旁听对刘晓波的第一次判决。刘晓波身在广州的弟弟刘晓暄则对维持原判感到失望和沉痛,他表示,对于上诉结果早就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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