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组织因法所限难注册合法

【新唐人2010年1月17日讯】近期,中国民间的草根公益组织抗议当局对于没有挂靠政府部门的民间组织,不给予注册,影响了组织的正常运作。民间组织的一些负责人认为,政府的做法限制了社会公益事业的推动,对社会是个损失。

中国民间的公益组织很多,仅深圳一地就有3万个,但经注册的却不到一成,这些民间的草根组织,也常因没有注册登记,而无法正常开展活动﹔香港活知识立群社社长许国辉认为,年轻有理想的人想要为社会服务,但法规的重重限制却造成了阻碍。

香港活知识立群社社长许国辉:“现在在法律上,他们很难独立起来,也就很难去筹款,找资源,那是社会的损失。”

根据国家民间管理局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民间组织要注册,必须挂靠在政府部门上。对此,好人好事社团总干事范志明说,这无论对民间团体或是相应的政府部门,都不切实际。

好人好事社团总干事范志明:“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呢,他没有义务是来、去让别人来挂靠﹔而且(挂靠后)他还要行使 ,他的相应的一些法律责任和一些管理职能,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当局在民间公益组织注册中设置障碍,同时也限制了这些组织的活动。例如旨在传播国学“仁、智、礼、义、信”的鸿源教育社团,在深圳推广普及传统文化的课程就受到禁止。

新唐人记者 何玉 方源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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