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公益組織因法所限難註冊合法

【新唐人2010年1月17日訊】近期,中國民間的草根公益組織抗議當局對於沒有掛靠政府部門的民間組織,不給予註冊,影響了組織的正常運作。民間組織的一些負責人認為,政府的做法限制了社會公益事業的推動,對社會是個損失。

中國民間的公益組織很多,僅深圳一地就有3萬個,但經註冊的卻不到一成,這些民間的草根組織,也常因沒有註冊登記,而無法正常開展活動﹔香港活知識立群社社長許國輝認為,年輕有理想的人想要為社會服務,但法規的重重限制卻造成了阻礙。

香港活知識立群社社長許國輝:「現在在法律上,他們很難獨立起來,也就很難去籌款,找資源,那是社會的損失。」

根據國家民間管理局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規定,民間組織要註冊,必須掛靠在政府部門上。對此,好人好事社團總幹事範志明說,這無論對民間團體或是相應的政府部門,都不切實際。

好人好事社團總幹事範志明:「對於政府部門來說呢,他沒有義務是來、去讓別人來掛靠﹔而且(掛靠後)他還要行使 ,他的相應的一些法律責任和一些管理職能,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當局在民間公益組織註冊中設置障礙,同時也限制了這些組織的活動。例如旨在傳播國學“仁、智、禮、義、信”的鴻源教育社團,在深圳推廣普及傳統文化的課程就受到禁止。

新唐人記者 何玉 方源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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