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以6个月评估陆资来台效益

【新唐人2009年10月27日讯】陆委会今天举行第206次委员会议,会中除了就第三季的大陆情势提出报告外,也针对众人瞩目的陆资来台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问题提出说明。

开放陆资来台政策法规已于6月30日施行。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表示,陆资来台涉及法规与政策的接轨问题,政府有配套措施,协助陆资来台。预计将以6个月的时间宣导政策及实验,并依据实施经验由相关单位检讨改善,以完善开放陆资政策。

刘德勋说:“政策既然开放,我们希望它有一个完善的配套,产生实质的陆资来台投资效果。”

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昨天(25日)表示,愿意尽早与台湾协商ECFA,并可在第四次江陈会中先交换意见。

对此,刘德勋表示:“第四次江陈会谈如果针对这个部分,有需要由双方领导人碰面来交换意见,我想这个部分,双方都已经说明了,不会排除,但是目前并不是把它当作议题。”

刘德勋强调,以江陈会为基础所谈的四项议题,希望在第四次江陈会完成签署。

第四次江陈会预计于12月中、下旬在台中市举行,预定讨论的四项议题包括:农产品检疫检验、避免双重课税、渔业劳务合作、标准检测及认证合作等。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进交、陈迈克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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