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违建被拆 合伙违约却拒赔对方损失

【新唐人2009年9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道)湖南访民杨华多年上访称,他2001年跟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签订了为期5年的承包门面房开餐馆合同。但一年后,司法局因房屋被拆除违约,拒绝赔偿杨华的损失。杨华多年来诉诸法律、上访维权,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对此,湖南湘西自治州的官员表示,杨华的上访要求不合理。

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杨华向本台记者反映,2000年他从当地一家化工厂下岗后,当年11月跟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协商,承包州司法局大门右侧的三间门面房开餐馆,每年交给州司法局8500元租金。经过1个多月的装修,2001年1月杨华和司法局签订了为期5年的书面合同,他的餐馆也正式开张。不过,2002年4月,州司法局通知杨华说,市里修东环路,要拆除门口的三间门面房。5月份,通往杨华餐馆的水、电被切断,随后三间门面房被拆除。杨华说:

“司法局说,市里让拆,是违章建筑。早在合同签订8、9年前,吉首市的有关规划显示该三间门面房为违章建筑,压在市东环路红线上。不过,市里无人处理,州司法局一直在用该门面房自己开餐馆,后外包给别人,跟我签合同时也没告诉我。现在市里要修路,就让他们拆。”

此时,杨华已为餐馆投入近6万元,他要求州司法局赔偿毁约损失。州司法局说,市里要求拆房是不可抗力,不赔偿。杨华后到法院起诉,吉首市法院一审判定合同有效,司法局赔偿杨华3000多元。杨华不服,提起上诉。2002年11月,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否定了一审判决,认为州司法局无过错,驳回杨华上诉。 2005年11月,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再审维持原判。

杨华从2004年开始到湖南省和北京各部门上访。2007年6月,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以“审判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该案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发回吉首市法院重新审理。该案在吉首市法院搁置一年多,其间,合议庭庭长杜崇旺(原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的弟弟)卷入“北大女生强奸案”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另组合议庭。2008年5月,吉首市法院一审判州司法局赔杨华8万多元。杨华认为这不足弥补自己的损失,又上诉到州中级法院。杨华说,现在州中级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

除了经济诉讼,杨华还在为经济诉讼引发的两起行政诉讼上访。杨华说,2002年,他花了1000元钱,请吉首市护权律师事务所的张光宏律师为他代理状告州司法局合同违约的官司。不过,该所主任张明保后来带着张光宏律师和杨斌律师找到杨华说,不能代理他的诉讼,1000元诉讼代理费没有退回。杨华说:

“他说,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管8个县的律师事务所,这个时候他们下达了一个禁令,谁接了我的案子,就吊销谁的律师资格。”

杨华为此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州司法局利用职权干预诉讼。吉首市法院受理了杨华的诉讼,2003年12月下达行政判决书说,杨华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证实州司法局下达过不准给杨华代理诉讼的禁令,所以驳回杨华的诉讼请求。杨华后向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上诉,2004年4月,州中级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称,杨华举证不足,吉首市法院应该在他起诉时,就驳回起诉,而不该受理他的案件并下达判决书。州中级法院撤销了吉首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并驳回杨华的起诉。杨华为此到湖南省高院等部门上访:

“我提出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举证责任应该是司法局。省高院劝我放弃行政诉讼,以求得民事经济诉讼的胜利,说行政诉讼,影响太恶劣。我为了打民事诉讼,就暂时不提行政诉讼,但一直也没放弃。”

今年过年和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杨华两次被截访人员从北京抓回吉首,都被吉首市峒河派出所以“非正常上访”为由拘留10天。第二次拘留,派出所没有给杨华出具书面处罚决定或解除拘留证明书。杨华获释后,认为公安局对他违法拘禁,向吉首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议。市政府认为,吉首市公安局的拘留合理。杨华又吉首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吉首市公安局对他违法拘禁,至今没有回复。

本台记者致电吉首市法院,询问杨华对吉首市公安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是否已被法院受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表示:

“那个案子已经立了,找不到他。你问一下行政庭。”

吉首市法院行政庭的工作人员表示:

行政庭:我不知道。你问一下立案庭。
记者:立案庭说受理了,让我问行政庭。
行政庭:在我没核实你身份的情况下,我不能向你透漏案情。
记者:是开庭审吗?
行政庭: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案子怎么办,既然你问这个事,我就只能跟你说一句,我们按他的地址给他寄过去的东西,全部打回来了,没这个人。

记者又致电湘西自治州司法局询问,是否不准律师代理杨华告司法局的案子,行政科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我不清楚,那个时候我还没到这个单位来,你问问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

司法局职员:我不清楚,我是才调来的。
记者:你们这儿谁知道?
司法局职员:我不清楚,我是才调过来上班的。

吉首市护权律师事务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曾在2002年中止为杨华代理诉讼的张光宏律师已离开该律师事务所。对于现在该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代理针对州司法局的诉讼,该律所工作人员没有做出明确回复:

律所职工:跟州司法局打官司?
记者:对。
律所职工:跟州司法局打官司?
记者:对。
律所职工:这样吧,你把所有的资料拿过来,看一下吧。

对于杨华上访反映的问题,吉首市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说:

“杨华是州信访局管,不归我们管。”

湘西自治州信访局的工作人员称:

“他是涉法涉诉,不归我们管。归政法委管。”

湘西自治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宋新情表示:

记者:杨华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吗?
宋新情:不属实。他这个反映,不对的。
记者:司法局有没有警告律师不要给他打官司?
宋新情:这个具体你问法院。法院二审给他判了10几万,他不接受。多次给他解决,他不同意。按他的要求那怎么行呢?他的要求过高,他要100多万。没有标准乱搞怎么行呢?

杨华表示,湘西自治洲司法局的欺诈和侵权行为,使得自己多年来为打官司和上访,欠了几十万元债,再加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自己对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提出的上百万元赔偿要求合理又合法,不过,他至今还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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