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采购法评审制度严谨 结果公开透明

【新唐人2009年6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25日电)针对近日有专家学者对采购法评审制度提建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评选程序严谨,评选结果公开透明,接受各界公评。

近期陆续有专家学者透过媒体投书,探讨政府采购法的问题,包括机关为提升采购效率,反将遭受采购不公等质疑。

工程会表示,政府采购案评选制度下,政府机关应对评选结果负责,厂商可阅览评选委员会的会议纪录,且评选委员会名单公开,评选委员也为刑法所定公务员适用范围。

工程会表示,为确保政府机关对评选结果负责,“机关异质采购最有利标作业须知”规定,评选结果应签报机关首长核定后,才能宣布决标,可避免过去机关未经检视即宣布决标,导致决标价格不合理、评选程序违法等。

工程会表示,为提升评审委员品质,已订颁“专家学者建议名单资料库建置及除名作业要点”,要求机关加强查核专家学者的品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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