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村民因举报非法垃圾场遭报复

【新唐人2009年4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湖北省英山县两名村民维权代表因举报非法垃圾场而遭受报复,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判刑。去年底上诉庭将案件发还原法庭重审,法院周三重审后并无即时宣判。两被告的代表律师指,虽然控方理据薄弱,但由于案件涉及政治打压,难以评估胜算机会。

英山县温泉镇村民维权代表马大进及万柏青,去年六月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分别判刑四年及两年。两人不服上诉,去年底黄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判决不成立,撤销原来的判决,发回英山县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周三上午开庭重审,历时两个多钟头,法院择日再宣判。

两人的辩护律师吴昭对本台粤语组表示,他们被判刑主要是因举报非法垃圾场而遭到打击报复。律师说:马大进根本没有参与,也没有组织群众过去,万柏青严格来说,是他组织的,但这是为了邻近三个村两千多人的环境卫生,那是不合法的场所。人家向你反映,你不但不解决,反而进行打压。

吴昭说,黄冈市中院以证据不足,把案件发回重审,但控方并无进一步提出新的证据,充份显示案件的理据薄弱,不过由于案件涉及政治打压,难以评估胜算。他说:控方还是提出原来的证据,胜诉机会很难说,按中院的裁决,指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符,两人就应无罪释放,但当局怕放人会对他们有影响。

吴昭估计法院会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决。

马大进的侄儿表示,马大进及万柏青是为村民维权,但由于担心会遭当局打击报复,大部分村民周三都不敢前往旁听。他说:那次群众事件有几十人参与,但涉及两人被捕后,很多老百姓都害怕了,不敢到庭作证,连旁听也不敢去。

记者曾致电英山县法院查询,但工作人员拒绝回应。

英山县城南垃圾场于五、六年前兴建,严重污染邻近村落的水源,马大进及万柏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无效。马大进更因向新华社和湖北党报《湖北日报》的记者,举报垃圾场非法运营及污染村民饮用水源问题,一直遭受当地政府的打压。2007年11月6号,英山县政府、环保局和公安部出动二百多人和多部车辆,到垃圾场强行倾倒垃圾,遭到守卫在该处的村民拦阻,双方发生冲突。事后马大进及万柏青被捕,其后更被判刑。而打击迫害两人的英山县书记王浩鸣已升职黄冈市副市长,有关注案件的人士认为,由于王浩鸣已调离英山县,案件才开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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