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0多辆巴士聚集 抗议富士康退租班车

【新唐人2009年3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17日电)中国大陆深圳市昨天有100多辆接送台资富士康公司员工的巴士及司机聚集市区示威抗议车辆被退租,但富士康认为依照合同办事,并将车辆所属4家公司起诉至法院等候判决结果。

南方网今天报导,昨天上午,100多辆车身挂着抗议标语的巴士,沿着深圳龙华广场马路两边一字排开,不满富士康及其车辆挂靠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继续租用巴士,引来不少市民围观,几个小时后,当地街道办人员出面劝退司机们,并称将与富士康协调处理,尽量解决问题。

据报导,这些巴士分别与深圳市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东运强物流有限公司、安凯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4家公司签订了3年的车辆租赁合同,而4家公司又与富士康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为富士康员工提供接送服务。

据示威司机们表示,从去年8月开始,富士康在其产业园内新建的员工宿舍陆续投入使用,大部分工人搬回园区宿舍,约100辆巴士就被陆续通知下线停运,占车辆总数60%。

司机们又称,对于已经下线停运车辆的司机,富士康去年12月21日发最后1次工资后,就停发他们的工资,而去年12月的工资只发了21天,司机所属公司也一直没有给他们明确的解决办法。

有司机表示,当时很多司机就是冲着3年的租赁合同才买新车,且都按照富士康要求购买统一车型、配置的车辆,每辆车40多万元人民币,不少人都向银行贷款买车,每月还贷款9800多元,3个月不还款就要被银行封车。

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司机说,他们当时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而公司也是和富士康签订了3年的合同,富士康当时公开招标的时间、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都是3年,现在他们只做了10个月就下线停运,损失由谁赔偿。

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刘经理表示,该公司现在很无奈,因为当时是按照招标与司机们签订的合同,司机们花几十万元买了新车,有的才上班7、8个月就被通知下线停运。

  他说,该公司与富士康协商过很多次,一直没有结果,富士康反而把他们告上法庭,现在这么多司机等着要说法,走法律程序要很长时间,他们拖不起。

刘经理又说,富士康当时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挑选中标公司,而且要求统一车型、车辆配置,并签订3年的合同。他质疑富士康招标时已在其园区里建员工宿舍,为何还要在招标时和合同中定了3年的时间。

  他又说,他们与富士康的正式合同是在招标结果确定后1个月才签订,合同中的条款由富士康单方面制定,在签约前司机已根据富士康的要求购买了规定的车辆,他们对条款有意见也没办法。

报导又称,其他3家公司在这次事件中遇到的情况,也与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相同。

报导又引述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媒体办公室刘先生表示,2007年8月富士康向上述4家公司租赁员工巴士235辆,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因金融海啸,集团部分员工减少,外租宿舍退租及园区内宿舍优化整合,接送员工的巴士出现闲置,除部分巴士留用外,其他闲置车辆依照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退租。

  他说,富士康按照合同约定送达解约通知时,第一批25辆车的签约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第2批、第3批、第4批共131辆车送达解约通知时,签约公司拒绝签收,要求赔偿1年租金。

对于赔偿1年租金的要求,富士康认为与“租赁合同”规定“1方因故解除合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对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的约定差距太大,多次协商后仍然无法解决。

为此,富士康将4家公司起诉到宝安区法院,法院受理后暂定于3月19日开庭审理,富士康将根据法院判决,对后续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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