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学者可转任律师 绿营坚决反对

【新唐人2009年3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3日电)国民党立委谢国梁等人提案修改律师法,草案排入6日立法院会议程,规定未来法学学者,可以不经考试,以审查方式转任律师。不过,民进党团认为此案违反国家考试制度,坚决反对。

谢国梁受访表示,许多律师执业后未再进修,对于立法原理、法条缺失及国外司法概况的理解,都不如学者;开放学者转任律师,可以借重他们在法学上的专精素养,促进司法界及学界交流。他说,法务部已举行过公听会讨论此案,近期也将提出相关草案。

依现行律师法第3条规定,公、私立大学、学院法律学系毕业,在公、私立大学、学院法律学系或法律研究所任专任教授2年、副教授3年,讲授主要法律科目3年以上者,以检核方式取得律师资格;但由于律师检核办法已废止,回归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上述人员参加律师考试得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依谢国梁等人所提的修法草案,公、私立大学、学院法律学系毕业,在公、私立大学、学院法律学系或法律研究所任专任教授2年、副教授3年、助理教授4年,讲授主要法律科目3年以上者,得以“审查”方式取得律师资格;资格认定及审查办法,由考试院会同司法院、行政院订定。

不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李俊毅认为,此案违反国家考试及专业证照考试规定,如同过去立委也可以转任律师一样,简直是“退步立法”。至于草案以审核方式决定学者转任律师,李俊毅质疑,审查委员如何产生?公信力为何?都是很大的问题,党团坚决反对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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