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在美被判刑 华映:暂无因应措施

中华映管表示,针对3主管因操控面板价格,将在美国服刑一事,应由当事人回应,公司暂无任何因应措施,若有进一步需求,公司将协助。

针对美国司法部调查这起反托拉斯法案件,华映已在去年11月13日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华映以同意给付6500万美元罚金的协议,自此案脱身。

美国司法部声明指出,华映3名主管及1名南韩面板大厂乐金显示器 (LG Display)公司高级主管,已坦承共谋操控液晶显示器面板价格,将因本案缴纳2万美元到5万美元罚款,并在美入监服刑。

华映在今天早上得悉美国司法部的处分后,认为华映已在去年11月缴纳罚金,就公司本身而言,已自本案脱身;至于美国司法部对相关主管的处分,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而这涉及当事人个人的状况,华映对此无法置喙。

据外电报导,被判入监服刑的华映3名主管,分别为林镇弘 (华映前董事长)、刘治军 (华映董事长特别助理,曾为华映业务副总经理)及一位李姓主管。

美国司法部对这起销入美国的液晶显示器面板价格反托拉斯法案的调查,时间是自2001年起到2006年止,长达将近 6年的时间。

华映表示,公司营运正常,不受主管遭美国司法机关判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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