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资格放宽 有居留权就有

[新唐人亚太电视 台北综合报导]中华民国内政部决定放宽消费券发放的范围,包含中港澳在内的外籍配偶以及中国依亲居留者都有,而消费券发放的时间也确定定在1月18日,民众到所在户籍地的发券所领取,如果当天无法领取,就要等到元宵节过后到邮局补领。

消费券发放范围再放宽,除了2300多万中华民国国民之外,包括中港澳在内的外籍配偶,还有中国在台湾依亲者,就连无户籍却有居留权也有。

而生老病死也明确规定,在消费券特别条例生效前出生的通通有,而条例生效后却不幸死亡者,到4月30日之前也能由继承人领取,更重要的是,受刑人也有。

内政部次长 简太郎:“受刑人或者是,被羁押在看守所里面的被告,这种人他们将来可以在监狱或者是看守所来领取。”

而消费券的发放,将在1月18日当天,在全台设立1万4000多个发券所让民众领取,当天无法领取者,则是等到元宵节过后到邮局补领。

内政部次长 简太郎:“发放的作业一律到4月30号截止,如果逾期没有领取的话,我们就不再发。”

内政部长 廖了以:“原则上可以委托代领,但是细则容许我们再审慎,做文字的修饰。”

至于消费券使用期限,定在明年9月30日,而民众一旦领取后,遗失或者毁损将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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