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居国外国民 可托他人领消费券

(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23日电)行政院将发放消费券,符合资格领取却长期在国外生活的国民怎么领?内政部次长简太郎今天说,届时会依据户籍资料造册,包括驻外人员、台商及侨胞等,可请家人或委托他人代领。

简太郎接受中央社访问表示,理论上只要是中华民国国民且在国内有户籍者,都可领取价值新台币3600元的消费券,但是,政策执行上无法面面俱到,仍有部分国民有不方便领取、甚至无法消费的现实情况,对此,内政部思考较公平、合理的发放安排。

他指出,对于长居国外且在台湾设有户籍的国民,包括政府驻外人员及眷属、留学生、台商、侨胞及船员,依据目前规划,内政部会将领取消费券通知寄到户籍地,并透过相关部会尽量告知符合领取资格者,这些人可请家人或委托他人代领,但要出示哪些资料、委托文书等细节?内政部还在研究。

外交部统计,目前政府各机关派外人员约有1300多人,若加上眷属,人数恐怕超过2000人。外交官员认为,驻外人员除非是刚好休假或因公述职返台,在经济成本考量下,恐难专程回台领取消费券。

发放消费券讯息宣布后,符合领取资格的海外侨胞也很关心自己的权益,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吴英毅说,侨委会目前没有精确的数字,但可从这几年回国投票的侨胞人数估计,这部分约1万余人。

吴英毅说,侨胞与侨商散居世界各地,接收台湾讯息程度不一,侨委会将努力把消费券等政策讯息,尽快让侨胞知道。

陆委会官员也表示,目前长期在大陆经商的台商及眷属超过100万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将把消费券讯息与相关细节告知大陆各地的台商协会,透过各种管道让台商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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