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是否休台风假 劳委会:劳雇协商约定

辛乐克台风来袭,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表示,台风来袭时各直辖市或县 (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办公及上课的讯息,仅适用于 机关及学校,事业单位劳工放不放假,依据劳雇间的协 商或约定。

劳委会指出,台风天时,劳工在何种状况下得停止 工作,宜由劳雇双方事先订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或工 作规则中;明订时可参照行政院订颁“天然灾害停止办 公及上课作业办法”的规定。如事前并无约定,可参照 上述办法及企业惯例,由劳雇双方协商办理。

劳委会进一步表示,因台风来袭而停止上班日,并 非劳动基准法所定之“休假日”。但劳工如确因灾害而 未出勤,雇主不得视为旷工,或强迫以事假处理,但也 可不发工资;至于劳工如到工,是否加给工资,由劳雇 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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