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是否休颱風假 勞委會:勞雇協商約定

辛樂克颱風來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颱風來襲時各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辦公及上課的訊息,僅適用於 機關及學校,事業單位勞工放不放假,依據勞雇間的協 商或約定。

勞委會指出,颱風天時,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 工作,宜由勞雇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 作規則中;明訂時可參照行政院訂頒「天然災害停止辦 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可參照 上述辦法及企業慣例,由勞雇雙方協商辦理。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因颱風來襲而停止上班日,並 非勞動基準法所定之「休假日」。但勞工如確因災害而 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處理,但也 可不發工資;至於勞工如到工,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 雙方協商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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