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黄佩仪 台北采访报导】台湾将成为继美国与加拿大之后,全世界第3个制定游说法的国家,《游说法》将于八月八日正式上路。未来任何人向民意机关或各级政府游说影响法案政策内容时,都需申请游说登记,不登记重则可处以新台币两百五十万的罚锾。
游说法于八月八日施行,行政院七号表示,游说法的施行,消极面是防止不当利益输送以及不法关说,同时鼓励民众参与公众事务。
未来企业或团体对于政府法案、政策,想要变更或废止,得先登记并提出游说报告书﹔被游说者也必须公开该游说案内容,将原本台面下的作业,完全摊在阳光下。
【行政院新闻局长史亚平】
“刘院长裁示,“游说法”的施行,消极面在防止不当利益输送及不法关说,积极面在建置合法的政策鼓励民众参与公共事务,要建构完整的阳光法案体系及廉能政府都有很重大的意义。”
这项法案重点在于“强制揭露”,让游说行为透明化,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与检验。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08/08/08/a1814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