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黃佩儀 臺北採訪報導】臺灣將成為繼美國與加拿大之後,全世界第3個制定遊說法的國家,《遊說法》將於八月八日正式上路。未來任何人向民意機關或各級政府遊說影響法案政策內容時,都需申請遊說登記,不登記重則可處以新臺幣兩百五十萬的罰鍰。
遊說法於八月八日施行,行政院七號表示,遊說法的施行,消極面是防止不當利益輸送以及不法關說,同時鼓勵民眾參與公眾事務。
未來企業或團體對於政府法案、政策,想要變更或廢止,得先登記並提出遊說報告書﹔被遊說者也必須公開該遊說案內容,將原本檯面下的作業,完全攤在陽光下。
【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
「劉院長裁示,「遊說法」的施行,消極面在防止不當利益輸送及不法關說,積極面在建置合法的政策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要建構完整的陽光法案體系及廉能政府都有很重大的意義。」
這項法案重點在於「強制揭露」,讓遊說行為透明化,接受社會大眾的監督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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