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会:大卖场消安违规2成 防火违规逾3成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二十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今天公布,2007年底到2008年初调查527家大卖场,结果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率19.4%,比前一年的31.9%低;建筑物防火避难安全设施不合格率34.2%,略高于前一年的33.7%。 消保会指出,2008年农历春节前,相关主管机关对大型百货、商场及量贩店等场所进行公共安全检查,对照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辖区内列管的大卖场、百货公司等场所总计587家,于去(2007)年12月19日起到今(2008)年2月5日间查核527家,抽查率89.8%。

其中“消防安全设备”不合规定计102家,占19.4%;对照2007年公布的194家、占31.9%,家数与比率都下降。 不过,“建筑物防火避难安全设施”不合规定计180家,占34.2%;对照2007年公布205家、占33.7%,家数减少,但比率提升。

此外,消保会补充,这次调查计有6个县市对违规场所处进行罚锾处分,其中以台中市处罚金额达新台币438万元最高,其次是台北县处罚156万元,总计处罚金额702万元。 经各地方政府复查后回报主管机关内政部,受处分仍未改善完毕的场所计有:台中市的兴农股份有限公司东光店、德安百货、逢甲阳光广场、合兴泰股份有限公司、碧根阳光广场、名佳美河南分公司,以及大兴农量贩店(二林店)、广富商行(鹿港店)。

还有家福 (股)公司的板桥分公司、淡水分公司、树林分公司、新店分公司,以及润泰全球(股)公司的中和分公司、麦肯多企业有限公司(东来超市)、里港乡农会超市、主幼商场与笑笑国际(股)公司(光南批发)。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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