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大賣場消安違規2成 防火違規逾3成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2007年底到2008年初調查527家大賣場,結果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率19.4%,比前一年的31.9%低;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設施不合格率34.2%,略高於前一年的33.7%。 消保會指出,2008年農曆春節前,相關主管機關對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等場所進行公共安全檢查,對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區內列管的大賣場、百貨公司等場所總計587家,於去(2007)年12月19日起到今(2008)年2月5日間查核527家,抽查率89.8%。

其中「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計102家,占19.4%;對照2007年公布的194家、占31.9%,家數與比率都下降。 不過,「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設施」不合規定計180家,占34.2%;對照2007年公布205家、占33.7%,家數減少,但比率提升。

此外,消保會補充,這次調查計有6個縣市對違規場所處進行罰鍰處分,其中以台中市處罰金額達新台幣438萬元最高,其次是台北縣處罰156萬元,總計處罰金額702萬元。 經各地方政府複查後回報主管機關內政部,受處分仍未改善完畢的場所計有:台中市的興農股份有限公司東光店、德安百貨、逢甲陽光廣場、合興泰股份有限公司、碧根陽光廣場、名佳美河南分公司,以及大興農量販店(二林店)、廣富商行(鹿港店)。

還有家福 (股)公司的板橋分公司、淡水分公司、樹林分公司、新店分公司,以及潤泰全球(股)公司的中和分公司、麥肯多企業有限公司(東來超市)、里港鄉農會超市、主幼商場與笑笑國際(股)公司(光南批發)。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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