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1 月15日,六名加拿大安大略省居民在多伦多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以酷刑罪诉讼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王茂林等对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国官员,并要求支付二千万加元赔偿金。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命令成立了全国性610办公室,系统地对数以千万计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政策。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112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此次在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一项民事案件,因酷刑而产生的普通法民事侵权行为,因此律师认为,安大略省法庭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认定被告的赔偿责任和授予原告赔偿金。
原告申诉书表示,包括著名雕塑家张昆仑,林慎力,何立志在内的六名原告遭受的痛苦发生在1999年到2004年之间。所有原告都不只一次被拘留和折磨,时间是数日,数个月,最长的何立志连续被拘留三年半。
民事律师凯蒂-开普顿是本案四人律师团成员之一。她说,在没有政府和其它机构干预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拒绝出庭,法官就会做出诉讼成立的结论,就是说,法官必须默认原告对被告的起诉成立。
开普顿说,本案的意义不在于真正得到经济赔偿,无论多少钱都无法治愈受害人心灵和精神的创伤。而在法律上开创先例,将发生在中国的对人权的迫害暴露于世人面前,并将真正的责任人绳之以法才是本案真正的意义所在。
新唐人是记者洪薇在加拿大多伦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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