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中心与17名法轮功学员于11月4日以诽谤罪入禀马来西亚法庭,控告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和星洲媒体集团于2004年2月18日发表及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
法轮功学员在入禀马来西亚高等法庭后,在法庭外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这项消息。
法轮功发言人李捷珍表示,他们强烈抗议该篇刊登在星洲日报上,诽谤法轮功为邪教的声明。她说:“该篇声明诬蔑法轮功宣扬邪说歪理,欺骗善良的人们。这篇声明对法轮功充满恶意,会导致读者认为法轮功学员不正派、不正直诚实。声明严重诽谤原告名誉,引起公众人士对法轮功学员反感、憎恨与蔑视。”
李捷珍还说把传授“真、善、忍”特性的法轮功定义为邪教组织是极其严重的诽谤。他们提出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主持正义,同时向广大的社会群众讲清真象。
目前全世界共有21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针对发生在中国的迫害陆续提出诉讼,被起诉的对象包括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610办公室官员、参与迫害的中国高官、以及中国驻各地大使馆的官员等。法轮功学员也表示,法轮功在各地的诉讼案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
这是新唐人记者黄美仪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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