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韩国法轮功学员向国会递交“群体灭绝罪的防止及惩处条约”立法请愿书。
2004年9月7日下午,韩国法轮功学员就“群体灭绝罪的防止及惩处条约”所规定的立法问题向韩国立法机关-国会,正式提交了请愿书。
9月7日韩国法轮大法学会 发言人向国会正式提交了关于履行“群体灭绝罪的防止及惩处条约”的立法请愿书。
这次立法请愿征集到包括韩国国际法学会会长在内的11位法学教授及319名正式律师签名,执政党国会议员辛鹤用担当了请愿介绍的重任.
执政党议员辛鹤用: 我想在国际上我们也应该为了维护人权而努力才行。所以虽然觉得晚了点,但是为了履行“Genocide条约”协定义务, 我也欣然参与进来了。
2003年12月26日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将镇压法轮功的主谋-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罗干起诉到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但由于韩国没有针对“群体灭绝罪”的法律条文,起诉被搁置。
韩国于1950年10月14日加入了1948年第3届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Genocide条约”,但是54年没有履行此条约的第5条中规定的“国内立法义务”,所以处在没有相关法律的状态。
通过这次机会,被搁置50年之久的国际条约义务条款才被提出来履行义务,跟加入此条约的其他国家相比已是很晚了。
执政党议员辛鹤用说:因为按国会法接受请愿申请,所以恐怕得按着国会法的程序进行。 如果迟迟不前的话, 我也将在进一步进行法律上的核对以后,做国会议员的立法发言。
这次请愿案是否能在韩国立法,将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新唐人记者金松在韩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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