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陆中央台主任赵安受贿判10年徒刑

【新唐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12日判处原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

主任赵安受贿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10年,而同案行贿者作词家张俊以则被判有期

徒刑6年。

主审法官在判词中指,赵安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中央电视台文艺

节目中心、文艺部副主任、主任,中央电视台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春兰杯"颁奖

晚会总导演,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张俊以的

请托,使张俊以创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会及赵安主管的各类文艺晚会上演出,使

宣传张俊以的专题片得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为此,赵安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

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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