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01日訊】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涉及所謂《港區國安法》的另一宗案件,將在本週三在高等法院處理答辯及宣判。在最新指控提出之前,黃之鋒原本預計明年1月獲釋。
被監禁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將於本週三在高等法院出庭,就第二起國家安全案件進行答辯。
該案指控他違反中共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根據國安法,這項罪行可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甚至終身監禁。
目前,29歲的黃之鋒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已服刑56個月,原定明年1月獲釋。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趙家林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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