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22日訊】陝西一名13歲男孩在回家途中,遭兩名「醉酒」男子無故毆打受傷,其中一名男子為警察。孩子家長表示,孩子受驚後不敢出門,並對官方處理結果感到不滿,認為處罰過輕,事件引發關注。
據大陸媒體8月21日報導,陝西網友李俞(化名)爆料稱,今年4月,其13歲的兒子在夜間回家途中,遭兩名「醉酒」男子無故毆打。孩子被打後出現耳鳴、閉合型顱腦損傷等症狀,一度因心理壓力近一個月無法正常上學。
李俞提供的材料顯示,打人男子分別為定邊縣公安局警察郭某與榆林市住房公積金定邊管理部工作人員劉某。二人已於5月28日被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1000元。
對於這一處理結果,李俞表示不滿意。他表示,至今未收到涉事人員的道歉,相關醫療費用也是自行承擔。目前,他和孩子希望對方能夠正式道歉並作出相應賠償。
一份定邊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6年4月25日21時40分許,在定邊縣定邊鎮某小區大門口,13歲的李明(化名)、陳某等人步行時,被劉某從身後踢了一腳。李明等人質問劉某時,劉某又拍打李明的後頸部。隨後李明尾隨劉某至某酒店附近,劉某與朋友郭某相遇,郭某掌摑李明面部,致其受傷入院治療。
事發現場視頻顯示,李明在撥打110報警期間,一名男子上前與其交談,隨後抬手掌摑李明側臉。李明表示,視頻中的打人者即為郭某。
李俞稱,孩子與兩名涉事人員此前並不認識,亦無矛盾。據他了解,事發時兩名男子均處於飲酒狀態,他說:「喝醉酒之後打了我孩子。」
李俞提供的定邊縣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李明入院時間為2026年4月27日,臨床診斷包括「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及「耳鳴」。
8月21日,郭某對大陸媒體否認事發當晚飲酒,並表示案件已經立案,隨後拒絕回應並掛斷電話。
網友評論,「平時得多囂張跋扈呀」「流氓都合法有制服了」「蛇鼠一窩!什麼時候都是這樣」「果然鐵飯碗就是好。知法犯法,只是行政拘留?」「無故毆打路人,『尋釁滋事罪』難道不適用於警察?」「如果普通群眾無故毆打路人(未成年人),後果會怎樣?行政處罰嗎?」
(責任編輯: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