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環保法上路 1242條法規劍指百姓錢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17日訊】近期,中共推出《生態環境法典》,條款高達1242條。法規涉及大量行政處罰和法律責任,從油煙、噪音到光污染,從餐飲攤販到廣告燈箱,日常生活中的許多領域都被納入環境監管和處罰範圍。分析指出,中共的立法進一步擴權,新法典將成為中共「以罰代管、罰款創收」的新工具。

8月15日,中共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

法典共5編、1242條,整合和編纂30多部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規,以及相關地方性法規。中共官方稱,這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態環境」命名的法典。

翻開這部法典,除了治污和生態保護目標,大量行政處罰和法律責任也受到關注,包括罰款、停產、關閉,甚至吊銷許可證等。

最先感到這些條文寒意的,是街邊的燒烤攤、樓下的小餐館,和靠一口鍋、一輛車謀生的底層百姓。

比如,居民住宅樓等周邊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項目,拒不改正的可被責令關閉,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而在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露天燒烤,可能被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玻璃幕牆反光造成光污染,以及廣告屏、廣告牌、燈箱、媒體立面牆等產生噪音或光污染擾民,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

中共官媒辯稱,法典在規範油煙、噪音、光污染等民生問題的同時,不搞「一刀切」式關停,不會掐滅城市的煙火氣。

但海外中國人權律師聯盟理事長吳紹平指出,問題不在於條文寫得多冠冕堂皇,而在於誰來執行、誰來監督。

海外中國人權律師聯盟理事長吳紹平:「習近平發現他沒有什麼其它功績可以為人們所記住,他想到了通過立法典的形式,想讓自己載入史冊。如果整個社會法治的發展確實具備了出台法典的程度,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中國今天的法治水平有沒有達到呢?沒有。關鍵是在習近平時代,他還走向了法治的倒退。」

吳紹平指出,中共以立法的形式不斷擴張政府權力,試圖把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納入管控,政府權力越大,百姓權利越小。

吳紹平:「它(中共)首先把生活中的所有問題,能納入政府管控的,它的想法設法收到政府手裡。能夠罰款創收的,它都想方設法提高它的罰款的金額。然後,它不斷的擴大政府權力的時候,對政府行政人員的執法的規劃,執法的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它的自由裁量權,有沒有限制?沒有。」

吳紹平分析說,這其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也可能給權力留下巨大的尋租空間,個人和企業的經營風險與成本也可能因此上升。

吳紹平:「這樣的法律出來,再加上中共獨裁集權體制,缺乏監督,就一定會讓手中有權的這些官員,貪污越來越嚴重和厲害。而且像涉及到這個環境執法的官員來講,有了這個法律的尚方寶劍的話,他們更好利用手中的權力去謀一己之私。」

吳紹平提醒,尤其在經濟持續惡化之下,執法者一定會利用手中權力罰款創收,填補財政缺口,底層百姓擺攤設點的求生之路也會被堵死。

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朱虞夫:「這個集團已經沒錢了,千方百計把水抽乾、把魚全部抓乾。土匪就是這樣起家的,敲詐有錢人;他現在要把老百姓身上的所有的錢,分分毫毫的,全部給榨取出來。赤裸裸的搶劫、巧立名目的五花八門的苛捐雜稅,這個是所謂的非稅收入嘛!沒有這個法律,它馬上就制定這個法律來搞,反正由它說了算。」

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的朱虞夫指出,中共為了政權穩定和集團利益,不惜把這個民族推向萬劫不復的地步,這種竭澤而漁的做法,無疑是中共自掘墳墓。

編輯/採訪/李韻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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