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共兩任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部長李尚福、魏鳳和雙雙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據悉,這是中共高級將領歷來量刑最重的一次。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前軍委委員房峰輝僅被判無期徒刑。
中共軍事法院5月7日公布,魏鳳和被認定犯受賄罪,李尚福被認定犯受賄罪、行賄罪。
其實,上述罪名不過是官方面對公眾的說辭而已,魏鳳和、李尚福真正的罪名並不在法院的判決詞裡,而在解放軍報的評論員文章裡。
中共軍報5月8日發表了題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評論員文章。文章稱,「軍中絕不能有對黨懷有二心之人」。文章並重複此前官方對魏鳳和、李尚福的定性:「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信仰坍塌、忠誠失節」,「嚴重污染部隊政治生態,給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並稱他們「完全是作繭自縛、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可見,魏鳳和、李尚福真正的罪名並非是受賄罪、行賄罪,而是「對黨懷有二心」,而對黨懷有二心實際也就是對習近平懷有二心。
明明是因為對習近平懷有二心被重判,為何卻說罪名是受賄罪、行賄罪?
因為如果法院以前者為名判二人的罪,無異於將習被自己提拔的親信被叛的內幕公之於眾,等於公開打習的耳光,令其臉面盡失。為了維護自己的臉面,習近平只能給他們按上腐敗分子的罪名。其實了解中共軍隊內幕的人誰不知道,軍中高官個個都是腐敗分子,但如果他們死心塌地效忠習近平,絕不會因為腐敗被判刑,更不用說被判重刑了。以反腐敗之名,行清除「兩面人」之實,如此張冠李戴,遮遮掩掩,可見中共黨魁內心之虛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晟睿)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26/05/10/a1040950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