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條人命風波過後 原鄭州女市長再受重用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2月01日訊】「因暴雨被降級的女市長重回正廳級」的話題,近日引發大陸網民熱議,這名女市長指的是河南鄭州前市長侯紅,她曾因2021年鄭州洪災導致380多人死亡或失蹤,被黨內嚴重警告後辭職。但網民發現,她又重回「正廳級」。

據河南省衛健委官網顯示,現任河南省衛健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曾因「720」特大暴雨被政務降級的鄭州原市長侯紅,已再次被河南省委重用,並被明確為正廳級。

1967年出生的侯紅,曾長期在河南省內任職,歷任共青團河南省委書記、開封市市長、開封市委書記等職,2021年1月任鄭州市市長(正廳級)。

任鄭州市市長一年後,侯紅因鄭州「720」特大水災受到處分。這場水災發生於2021年7月20日,鄭州市因特大水災釀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官方稱災害導致的死亡和失蹤人數,僅鄭州市就達380人,但外界認為實際數據可能被官方掩蓋。

2022年1月,中共中紀委問責鄭州水災責任人,時任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並被免職,市長侯紅被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1月27日,侯紅辭去鄭州市長職務。一個月後擔任河南省衛生健康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侯紅的政府行政職務為河南省衛健委副主任,但卻以黨內職務「黨組副書記」,在官網排名中位於衛健委主任黃紅霞之上,排名第一。

根據中共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另外,根據中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降級、撤職的政務處分期間為24個月。

公務員在政務處分期內,不得晉升職務、職級、銜級和級別;其中,被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被撤職的,按照規定降低職務、職級、銜級和級別,同時降低工資和待遇。

實際上,早在今年2月份,侯紅就已經任河南省衛健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但她重回「正廳級」的消息,近日再度被熱炒,並且引發輿論關注。

不少大陸網民在微博留言,「那些逝去的生命還能重回麼······」「風頭過去,官還是照做,一點都沒影響到她。」「原來降職級只是給老百姓看看而已。」

除了侯紅以外,另一名因水災被處分的鄭州副市長陳宏偉,目前也已「官復原職」,擔任鄭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2021年,陳宏偉因鄭州洪災被政務記大過處分。

(記者文彬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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