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民宰自養豬 賣700元遭罰5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12日訊】浙江台州一名殘疾農民殺了一頭自家養的豬,並分售給他人,收款700元,結果被官方罰了5萬元,事件引發輿論熱議。

殘疾農民應義紅的妻子:「我家老公呢,他一說這個事,他就火起來了,罰5萬我們農民就想不通啊,我們做一個農民,自己豬養的了,自己殺了吃,甚麼時候(為甚麼)會罰那麼多?」

據陸媒報導,去年端午節,應義紅宰殺了一頭豬,自己吃不完,分送親友後仍有剩餘,就拿到村口賣,共賣出15.625公斤,收款700元。當地執法人員當場扣押剩餘的豬肉,和切割刀具,並出具了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書。

大陸民眾錢先生:「經過檢疫部門蓋好章,這個豬是健康的,沒有疾病的,這才能夠賣,或者是你送給別人也行。但是如果沒有經過他們檢疫,沒有經過他們屠宰,你私自屠宰,你犯法的。」

應義紅因車禍致殘,家庭經濟困難,夫妻倆曾要求執法人員從寬處理,但被拒絕。後來,應義紅向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院進行了行政調解,最終以罰款5000元結案。

錢先生:「一開始判的是五萬,後來網上一發出來以後就改成五千,殺豬這個事情,它可大可小,一個是執法權的濫用,再一個是對法律條文的過度解釋,可以任意的解釋,同時也反映了老百姓不懂法,你說啥我就聽著,他不知道到底是犯不犯法。」

事實上,根據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大陸民眾藍女士質疑,官方現在用各種名目創收。

大陸民眾藍女士:「現在各個地方的財政出現極大的問題,它就拿著各種策略,各種各樣的名目(罰款)。」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陳潔、李珊珊、黃宇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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