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3.38億 海南廳官楊思濤二審維持死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1月17日訊】近日,海南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楊思濤二審維持死緩判決。楊思濤被指收受賄賂3.38億元人民幣。

楊思濤被指控在海南省澄邁縣任職期間,為他人在土地徵收、出讓和變性,房地產項目規劃報建、容積率調整,政府工程項目承攬,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等方面謀利,收受賄賂共計33,827.73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另外,楊思濤還被控濫用職權,違規指定項目建設、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資產損失814.351萬元。

2021年6月15日,楊思濤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緩。

一審判決後,楊思濤不服,提出上訴。近日,楊思濤案二審宣判,維持死緩判決

現年59歲的楊思濤曾在中國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工作,2000年11月任海南省澄邁縣副縣長、副書記、縣長;2008年5月任澄邁縣委書記,次年升為副廳級,2012年升正廳級;2017年6月轉任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9年4月,楊思濤落馬。

近年來,中共落馬的貪官無數,所貪金額之巨大,令人咋舌。

據陸媒不完全統計,中共十八大以來,被控貪腐超過4億元的官員還包括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貪腐(17.88億元);山西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11.7億元);陝西省委前書記趙正永(7.17億元);中共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6.46億餘元);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建平(超6億元)。

內蒙古銀行前董事長楊成林(6億多元);北京市豐台區長辛店鎮辛莊村前村委會主任石鳳剛(5.8億多元);天津市公安局前局長武長順(5.3億多元);青海省委前常委、西寧市委前書記毛小兵(5億多元);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前總經理雲公民(4.68億餘元);

中共中央巡視組前副組長董宏(4.6億餘元);內蒙古政法委前書記邢雲(4.49億元);貴州省政協前主席王富玉(4.5億元);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4.4億餘元);安徽省前副省長周春雨(4億多元);中共銀監會內蒙古監管局前局長薛紀寧(4億多元),等等。

(記者唐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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