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高院一局長、盤錦公安黨委書記雙雙被逮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6月21日訊】6月20日,中共遼寧省兩名政法系高官被逮捕。此前,他們同日被雙開。

20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消息,遼寧省高級法院前黨組成員、執行局前局長,盤錦市中級法院書記王宏,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前黨委書記、局長申海青雙雙被逮捕

而10天前,6月10日,兩人均被雙開。

王宏當時被指控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辦理等方面謀私利並非法收受財物。

申海青也被指控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申海青還被指違規使用、借用公車;為他人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案件查辦等方面謀私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等。

王宏、申海青均在遼寧省政法系統長期任職。王宏曾是盤錦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盤錦市中級法院副書記、書記、副院長、高級法官、院長;2018年9月到2019年8月,升任遼寧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一級高級法官。

申海青則從1994年起就在遼寧省公安廳任職,接著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副局長,2012年又重回遼寧省公安廳(副廳級);2017年6月,任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21年11月,申海青先於王宏被調查,3個月後王宏落馬。

兩人均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都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明慧網曾報導,王宏在盤錦市中級法院任職期間, 對法輪功學員張樹德、馮秀梅被非法判刑迫害負有責任。

申海青在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與時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科(2020年10月24日落馬)一起,配合「610」迫害法輪功學員。如使用酷刑將年僅33歲的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范德震迫害致死,然後強行解剖、火化;指揮命令葫蘆島市的公安系統綁架、抄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對10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投監迫害等。

在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任盤錦市副市長期間,申海青對老年法輪功學員葛玲仁綁架迫害,對優秀青年張樹德被非法判重刑負有主要責任。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范銘)

相關文章
評論